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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章 英雄時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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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年招生,師校已有四千餘士子,雖說諸人明白師校業成後就是教書,可仍有不少人憧憬著能出人頭地,日後為臣為官,最不濟也能為吏。怎奈現實殘酷,大王親口說自己只能做鄉師,要麽做家臣,前途一目了然,人生再無盼頭。

當日,像劉季那般脫下士子袍退學而去之人便有數百,剩下三千多人最少一半心不在焉,只是苦於沒有門路,不知道該投奔誰;最後一半是死了心的,能考入師校已覺出人頭地,退學而去估計沒幾天就要餓死,做鄉師也好、做家臣也好,總能有口飯吃,何必再折騰呢?

“不佞以為要與你等好好談一談。”正寢明堂,熊荊從大司馬府出來後又使人召來萬念俱灰的師校祭酒孔謙,還有抱著《雞次之典》幾欲瘋癲的左尹蒙正禽。

“請大王訓示。”幾經折騰,孔謙心灰意冷,他已對在楚國實行文治不報什麽希望,只是礙於君臣之禮,不得不在熊荊面前做出臣子的樣子。他身側的蒙正禽根本就不說話,大王竟要毀掉《雞次之典》,他覺得與大王再無言語的必要,這次來,是被昭黍、宋玉哄來的。

“天下官職,本為民有。譬如司法,萬民本有喜惡之心,知善知惡,是以‘議事以制,不為刑辟’。王制之後,法、刑皆歸王有,王者所言即是法,司敗之意以為判,不佞以為謬也……”

“大王欲行人治乎?”一說到法,蒙正禽頓時恢覆了正常,這般問了一句。

“自然是行人治,難道要行《雞次之典》?”熊荊笑道。“《雞次之典》,王制之典,令律多由王定,此為人治還是法治?而今楚國變制,一人立法還是萬民立法?左尹司敗定罪還是萬民定罪?”

“大王所謂萬民,皆貴人矣。”話語到了這個層面討論,能聽懂的人已經很少。孔謙是其中之一,蒙正禽倒要比他遜色一籌。

“公族以軍功流血為貴,不以如此公族為尊難道要以讀書士子為尊?”熊荊微微點頭,他知道孔謙不似其他酸儒那麽愚蠢。“一國之制最惡者,非以公族、貴族為尊,乃以權貴為尊。昔狐假虎威之江乙,僅憑一句‘願以身試黃泉、蓐螻蟻’便被先君宣王封於安陵,多少楚軍士卒,流血至死也不得爵祿!

楚國廢王制而行敖制,法由眾出,刑由眾議,非流血不為貴,非智技不食祿,如何不可?”

流血的是甲士,智技的是工匠,納糧納稅的是農商,讀書人幾無地位可言。這樣的社會等級制度對儒家而言比秦國還惡劣,秦國的讀書人還可以為法吏,楚國的讀書人為吏則當誅。孔謙長嘆:“稟大王,如此行之,舉國皆為殺戮之氣,文氣再也不存,百姓皆苦。”

“行敖制之時,楚國確無文氣。”熊荊讚同道,“然召卿來此,所謂兩事。”

“請大王言之。”孔謙唉聲嘆氣。

“其一,譽士不少草莽之士,即便非草莽之士,落魄公族子弟早已不知禮法。孔卿當前往軍校教導之,此教導非要彼等忠君,乃教導彼等律己;非教導彼等知仁,乃教導彼等守禮。”

“大王……”孔謙很想笑,“楚國既以流血為貴,何以教譽士禮法?”

“孔子之禮,可用,以免譽士放浪形骸;孟子之仁,實不可取。無功不受祿,若行仁,無功也受祿,建制何存,尊卑何立?故不佞要孔卿教彼等知禮。”熊荊說到此忽抽出自己的佩劍,彈了一下才道:“劍刃,便是流血之譽士,劍鞘,便是孔子之禮法。楚國的寶劍還需劍鞘裝著,如此劍刃才得保存、方可不朽。”

“臣請大王廢譽士殺人之制。”熊荊說的,孔謙懂,正因為懂,他方趁機求廢譽士之制。

“譽士殺人不死乃言於庶民之語。譽士之中,違律殺人皆死。”熊荊沈聲道。“今後,譽士有譽士之法,庶民有庶民之法,譽士有罪,由眾譽士群議其罪,庶民有罪,由庶民群議其罪。”

“然庶民不知也。”孔謙不無遺憾。

“正要彼等不知。”熊荊笑道。“民,有畏威不懷德者,此等人若行仁義,必目無綱紀,伺機作亂;若行殺戮,則五體投地、心悅誠服。懷德不畏威之民,譽士豈敢濫殺?若行濫殺,其亦死也。與其殺戮,不如懷德。”

“臣知也,請大王再言二者。”孔謙心中燃起些新希望。

“二者,乃為百越。”熊荊起身道。“我楚國廢王制而行敖制,何謂敖制?不佞以為敖制即氏族聯盟制。無王則無國,西周時先君熊渠曾稱王,然此王只存於口舌,非邦國之王,國內亦無王制。唯先君武王稱王乃是真王,那時楚國才成王制,可稱作國家。

楚國不行王制,政體當與百越同。既與百越同,楚越氏族何不就此聯盟?”

聯盟之語讓孔謙、蒙正禽一震。這個提議初聞異想天開,細想又覺得渾然天成。他們如此反應,熊荊則看著不遠處的鐘鼎發楞。楚國新政,廢王制而行敖制,實質就是解散國家,再行氏族聯盟制,回溯到楚武王之前的國家政制。

這種制度以後世理論言之,叫做軍事民主制,是原始公社解體到國家產生過程中的一種政體。任何一個民族都曾經施行過這樣的制度,‘一切文化民族都在這個時期經歷了自己的英雄時代(《馬克思恩格斯選集》第四卷,159)’。這個時代產生的英雄日後轉變成為國王,最終建立君主政體,形成國家。

熊氏何時、何人成為氏聯盟的首領,已不可考,但完成氏族部落到國家最後的臨門一腳,則是武王無疑。武王剛硬而善戰,在位時間長達五十年,軍功積威下,其餘氏族全被壓制,王制於此正式成型。武王之後的歷史就是王制日漸崛起、氏族日漸衰微的歷史,若敖氏的光芒實則是氏族聯盟制的最後回響,一旦若敖氏敗亡,楚國便進入君主制時代。

同理,一旦若敖氏敗亡時的那一代人全部死去,楚國就變得一蹶不振,此後的歷史,楚國再無真正意義上的英雄,因為英雄時代已經結束,楚國只能有一個英雄,那便是楚王。

文王時代,文王因為戰敗而不得返都,最後死於都外;莊王之後的共王時代,鄢陵之戰當夜共王因主帥子反醉酒不醒,大駭而逃。若是文王之前的時代,他當被氏族國人共同摒棄,弒君者接踵而至,可沒有任何弒君事發生。好在共王不是一個不自知之人,他臨死前猶念及鄢陵之戰的那次敗逃,自己給自己定的謚號不是‘靈’就是‘厲’,流露出自己長達十五年之久的悔恨,諷刺的是大臣們比他更早忘記楚人的英雄時代和勇武傳統,他們違背他的意願,謚號不是‘靈’、‘厲’這樣的惡謚,而是‘共’這樣的美謚。

想到楚人的過去,想到可憐的共王,熊荊勉強回過神來,不自覺地發出一聲長嘆——一棵大樹被砍斷,鋸開之後建成了房子,幾百年後拆了房子再次將其種下,還能重新成活嗎?

“大王欲並百越?”熊荊出神之時,孔謙與蒙正禽對視一眼,兩人都有些激動。百越才是真正的蠻夷,若能教化百越,那可是曠世之功。

“為何說是並?”熊荊不悅道,“楚國已是氏族,百越亦為氏族部落,既然如此,為何不能聯合?既然聯合,百越當行楚制,野蠻未曾教化的百越勇士亦當知禮懂禮。與譽士同,並非教導他們如何忠君,而要教導他們如何律己。”

“孔卿,此可行否?”頓了一會,讓孔謙領會自己的意思,熊荊才問。

“可行,可行也。”孔謙連連答道。“然,百越之地,瘴氣橫行……”

“他們自會派甲士入郢都受教。”熊荊打斷道。百越的瘴氣秋冬之時便會散去,可這是百越的秘密,他不能相告他人。

“臣聞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……”孔謙又拿捏起來,他這是想要個官。

“卿之官職,將由朝議而定,不佞會催促令尹的,不會掉你孔氏一族的身份。”熊荊不以為意。孔謙離去後,他這才看向猶抱著那本《雞次之典》的蒙正禽,道:“國家變制,法也要變。人與人之法因氏族而異,其罪由氏族公議,不再由左尹府判定。左尹府可指導建議,若氏族不從,無權幹涉。”

“敢問大王,如無律法,其罪如何公議?”蒙正禽茫然。

“眾人曰其有罪即有罪,眾人曰其無罪便是無罪。”熊荊道:“法不成文,因俗循例而制。”

“然民之惡俗……”蒙正禽辯駁道,這讓熊荊搞不懂他是要擡杠還是在辯論。

“民之惡俗當與民悉心商議,而非僅僅頒布法令,以法治罪。”熊荊覺得與他說這些恐怕是對牛彈琴,他腦子裏裝的恐怕全是成文法。“你回府去吧,回去看看武王之前我楚國何以為法、如何定罪,看完了再來見不佞。”

前三章章節應是六十……,而非五十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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